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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的工作进度,现组织做好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申 报 对 象 申报企业为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营业收入于2018年首次晋级5000万元级别、2亿元级别、10亿元级别(自2016年以来)。 奖 励 标 准 市财政根据企业2018年度税收贡献市级留成比2017年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资助比例根据当年项目预算安排、申报企业数量及税收贡献市级留成增长部分实行动态调整,具体资助标准以《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待印发)为准。 企业经营收入需与企业纳税申报表一致,税收贡献市级留成等相关数据以市税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按所属期核算,以单一企业主体为核算基础,税收贡献数据统计口径为企业全口径税收,剔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征代缴、一般退税,不含免抵调库办理数,税收数据截止2019年5月31日。 申 报 时 间 (一)请申报企业于8月27日(星期二)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 (二)请各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3日(星期二)17:00前汇总书面材料提交至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申报企业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规定时间为准。 其 他 事 项 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请按要求及时完成申报,未按要求完成申报的企业视为放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