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知识产权大型服务机构
10年专注全球知识产权服务
- 全国24小时热线:
- 400-1688-019
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
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1月8日 17: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9年10月28日至2017年11月13日 17:00
申 报 条 件 1、申请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的深圳工业企业; 2、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市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3、配合市统计部门要求提交相关统计数据,未出现异常。 4、申请单位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的失信记录。 5、申请单位如存在《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的,不予资助。 资 助 标 准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资金年度总额限制。对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市统计部门复核、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