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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的地理标志商标、证明商标、驰名商标资助补贴申报

商标注册

根据《东莞市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意见》(东府〔2018〕45号)、《东莞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42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地理标志商标、证明商标、驰名商标项目资助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

地理标志商标

证明商标

驰名商标

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

拥有以上商标的企业

快来申报吧!


申  报  条  件  


(一)申请人条件

1、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2、不存在《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3、拥有自有商标权,且无权属争议,商标注册人的(商事)注册地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


4、申请人需为商标注册人。商标为共有的,其权利证书上载明的第一顺序权利人为资助申请人。


5、注册商标属于初始注册商标,正在申请、审查及续展、变更、转让后的商标不属于资助范围。


(二)时间条件

1、申请资助的商标为2019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2、申请资助的商标为2019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成功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或证明商标。


其它条件

符合《东莞市商标品牌战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资  助  标  准  


资助标准按照《东莞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四)项执行。


具体资助标准详情可咨询客服或者直接拨打电话咨询:400-168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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