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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市为贯彻十九大精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正式印发《珠海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珠府办函〔2020〕1号)科创一号文。
--加强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珠海设立分支机构给与最高200万元设备投资补助。省科技厅认定的港澳联合实验室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支持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对经过认定的离岸创新中心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
--支持和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对获得国家(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支持的项目给予配套支持,总额最高500万元。
--加强产学研合作。与港澳地区的合作研发最高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当年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全市综合创新能力排名、经济贡献排名、成长性排名前50的高企给予10万元奖励。
--加强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培育引进。对首次入选高成长创新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研发启动资金。
--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对市内在广东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实时提供在线服务的单位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聚焦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重点产业领域项目竞争性项目评审扶持通过无偿补助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配套奖励国家和省级科技奖获奖项目。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奖励。
--支持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建设。对初次认定的市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省厅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奖励150万元。对获得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最高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
--加快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对获得省级和国家级认定的孵化器(含加速器),一次性奖励额度最高分别为150万元和200万元。对获得省以上认定的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此外,新增孵化面积场地及年度运营评价良好的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推动院士工作站建设。对经认定的省级和市级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建站补贴。
--实施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经评审,给予新引进市级创新创业团队最高1亿元资助;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最高200万元资助。
--加强科技和金融结合。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最高90%的风险补偿。
--优化科技创新创业投资。设立基金规模5亿元的珠海市科技创业天使风险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