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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一项专利的申请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授予专利权,如果有人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提出无效,也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外观设计专利无效,从而丧失专利权。那么外观设计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说的外观设计。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内容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是二者相结合所设计出来的具有美感的产品,并且外观设计专利是能够运用到工业生产中的,如果判定不符合外观设计专利的要求,就会导致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2.专利的授予要符合社会公德,以及法律的规定,不能够妨害公共利益,如果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就会导致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3.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满足创造性、新颖性的要求,如果设计不符合,那么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缺乏新颖性或者创造性,就会导致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4.专利权人对其外观设计无权取得权利,或者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基本组成部分是取自他人的设计、图片、照片、物品或者模型,而未经其同意的,就会导致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5.授予专利权所根据的修改过的申请,变更了原外观设计的基本组织部分的,就会导致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6.在实践中常常被用来作为侵权抗辩的理由是,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该理由往往又可从文献检索或调查中找到有利证据,尤其是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国家专利局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此被无效掉的几率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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