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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发明专利审查制度,新加坡发明专利官费

新加坡发明专利审查制度是怎么样的?其实各个国家之间的专利制度大同小异,新加坡发明专利的申请和我国的也有所不同,但在审查制度方面都采用的实质审查,而且新加坡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官费在各个阶段也有所不同。那么新加坡发明专利官费是多少?

新加坡发明专利审查制度

一、新加坡发明专利初步审查

新加坡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主要是在确定了专利的申请日之后,如果专利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了专利的申请费用,并且提交专利权利要求书,申请费用要在1个月之内缴纳,权利要求书在12个月之内提交,然后由IPOS对专利进行初步审查。

新加坡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优先权要求是正确的,第二个是看有没有遗漏的图纸或者是描述,另外要看专利申请的所有格式是否是符合要求的。如果注册出认为申请认定的文件不满足这几点要求的,将会通知专利申请人在2个月内进行修改,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的,那么专利申请将会被拒绝。

二、新加坡发明专利实质审查

专利审查员将在与专利申请相同的技术领域中搜索类似的在先发明,即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之后,审查员将检查现有技术并将其与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进行比较,以确定申请中的发明是否仍具有新颖性。审查员还将确定发明是否符合其他可专利性标准,如创造性和实用性。

申请人可以选择下列4种检索和实质审查路线中的任何一种,具体取决于其他国家/地区检索报告的可用性、检索结果及成本:

路线1:检索(Form 10)与审查(Form 12)分开进行

检索13个月内完成,检索费1650新加坡元;审查36个月内完成,审查费1350新加坡元。优点是申请人可根据检索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接受审查,缺点是总费用较高。

路线2:检索+审查(Form 11)

检索与实质审查在36个月内完成,费用1950新加坡元,与路线1相比节约时间和成本。

路线3:仅审查(Form 12)

如果其他国家/地区专利局的检索报告获得IPOS认可,可仅进行实质审查。审查36个月内完成,费用1350新加坡元。

路线4:补充审查(Form 12a)

如果完全依据其他国家/地区专利局的检索及审查结果,可选择进行补充审查(Supplementary Examination)。审查54个月内完成,IPOS不收取任何费用。缺点是如果其他国家/地区专利授权的标准与新加坡不一致,则采用该路线的专利授权较易被撤销。

检索与实质审查结束后,审查员将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报告或补充审查报告,详细说明其对发明是否可获得专利权的意见。

如果审查员未发现驳回理由,申请人将收到专利申请可被授权的通知。

如果审查员提出1个或多个驳回理由,申请人应在5个月(实质审查)或3个月(补充审查)内对审查员的书面意见予以答复(Form 13a)。

答复内容可以是:

关于专利审查员意见的书面陈述,专利说明书的修正,或者以上两者。在解决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所有问题之前,双方可以继续提交后续书面意见(补充审查除外)。如果在审查员发出第一份书面意见的18个月后问题仍未被解决,申请人将收到专利注册处发出的驳回意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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