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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人享有对专利的独占权,在未经专利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专利用作商业行为,专利权人都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专利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对于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人可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发生侵权纠纷时,如发明专利为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专利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一、直接侵权行为
直接侵权就是侵权人依靠他人的专利技术通过自己亲自实施 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等直接获取他人利益的侵权行为。《专利法》列举的直接侵权有:
(1)制造专 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产品行为;
(3)销售或许诺销售的行为;
(4)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
(5)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请求人必须是与专利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明确的被请求人,有具体的要求和事实依据;符合《民法通则》有关时效的规定;纠纷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 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间接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2016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专门规定:“明知有关产品系专门用于实施专利的材料、设备、零部件、中间物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将该产品提供给他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提供者的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的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明知有关产品、方法被授予专利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积极诱导他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诱导者的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的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专利法还规定了另一种专利权侵权行为:帮助型间接侵权行为和诱导型专利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间接侵权行为人应当与直接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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