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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实用和发明专利的审查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有哪些?如果想要申请专利,首先要弄清楚专利申请的类型是哪种,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申请比较类似,很多人将实用新型专利较为小发明专利,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今天凯粤小编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实用和发明专利的审查内容有什么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1.进步不同:在专利的创造性审查过程中,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或者“小专利”。

2.审批程序不同:《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对实用新型只进行初步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初步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

3.从发明专利保护期限角度看;发明专利有效期是二十年,比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都要长,而我们都知道,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不能延长的,到达期限后技术成果就会被公开,这么看来,还是申请发明专利更可靠。

实用和发明专利的审查

(1)现有技术的领域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不仅要考虑该发明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还要考虑其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以及该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到其中去寻找技术手段的其他技术领域。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一般着重于考虑该实用新型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但是现有技术中给出明确的启示,例如现有技术中有明确的记载,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到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寻找有关技术手段的,可以考虑其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

(2)现有技术的数量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可以引用一项、两项或者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一般情况下可以引用一项或者两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对于由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叠加”而成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根据情况引用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3)对公众意见的处理

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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